为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预算评审和结算审计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清镇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评审中心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清镇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评审中心
二、选调名额:6名(其中: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4人、财经类专业技术人员2名)
三、选调资格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院校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财经类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院校审计、财政、金融、会计或财务管理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的在职在岗正式干部职工;
6、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7、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6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8、熟悉计算机业务操作;
9、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10、符合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其他相关条件;
11、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会计师相关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专业和职称条件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结论的人员;
(3)曾受过记过或党内警告及以上等次处分的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5)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人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会议研究、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由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1年12月3日12月11日
(二)报名地点:清镇市人力资源市场(清镇市红枫大街曹家井市场二楼)
(三)准考证发放时间:2011年12月16日
(四)报名工作:报名工作由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五)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应聘证明。
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交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应聘人员须按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应聘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1年12月17日
(二)面试地点:待定。
面试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工作环节,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
参加体检的入围对象按选调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核对象,则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核
考核工作由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九、其它要求
在选调人才过程中,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各项选调工作相关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面试、体检、聘用等信息)都将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qz12333.gov.cn)上公布,因应聘人员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请应聘人员密切注意。
本次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十、本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电话:0851-2514991(清镇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1-2523245(清镇市人社局监察室)
特此公告
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镇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