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考生,现将部分考生比较关心的问题集中说明如下:
一、关于《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联系电话变动情况的说明
《录取通知书》寄发地址及联系电话为网上报名时填报的地址与联系电话,请务必保证通知书接收地址详细、准确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若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确需要变更,请联系研招办(联系方式附后),修改时间截止5月18日。
二、关于人事档案调取情况的说明
1.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我校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非定向就业考生(本校应届考生除外)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寄出;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请考生将我校《调档函》交所在学校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请档案管理部门于毕业后将学籍档案(含中学阶段档案)等毕业材料合并后寄至我校。
其他考生:请考生持我校《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并最迟于6月8日前将考生档案寄至我校。
2.定向就业研究生
我校不调取考生人事档案,但需签定《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委托培养协议书》(请联系研招办),并请于5月20日前将协议书签字盖章后寄或送至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我办收到后,随录取通知书返回两份(1份考生留存,另1份由考生交用人单位)。
邮寄时请通过特快专递(EMS)或顺丰快递,请勿使用其他私营快递邮寄,以免遗失。
邮寄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邮编:438400。
三、关于户口转移情况的说明
新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在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录取类型为定向培养的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
入学前户口关系在黄冈市的新生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市外有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请发证机关在迁往地址栏内一律填写“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新港二路146号(黄冈师范学院)”填写不清楚、有涂改者,不能办理落户手续。学生必须在入校当年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最迟不超过当年10月份,过期不再办理。因户口迁移证有时效期,请不要提前办理。
四、关于党团关系
(1)党组织关系在黄冈市以外地区的介绍信填写方式:
转入单位(介绍信抬头):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
转入目的地:黄冈师范学院
(2)党组织关系在黄冈市以内的介绍信填写方式:
转入单位(介绍信抬头):中共黄冈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
转入目的地: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3)团组织关系转至共青团黄冈师范学院委员会。
黄冈师范学院研招办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邮编:438000
电话:0713-8833019
联系人:肖老师
黄冈师范学院2016级教育硕士交流QQ群号:339273508
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