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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谁污染,谁治理”到“排污者付费,专业户治理”,福建省将改革传统治污模式,开启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新模式。2016年3月,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为导向,以环境公用设施、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领域为重点,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深度解析
[意义]
一直以来,治污都遵循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于专业的限制、意识不到位等原因,治污效果往往不甚理想。如今福建建立健全“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污染治理机制,将治污交给专业公司来打理,无疑是一种进步。这样的做法,也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种践行,此会曾明确提出,要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弊端]
不同于“谁污染、谁治理”的传统治污政策,第三方治理是以服务合同的形式将企业治污工作转移到专业环保公司,但由于缺乏法律政策层面的明确规范与支持,容易导致责任扯皮、后劲不足。因为按目前法律,一旦发生超排、治污不善等行为,环保部门只能处罚购买服务的排污企业而非收费治污企业。另外,与企业自行治污没有征税问题不同,第三方治理会产生税收成本,加之环保公司周转资金限制等问题,客观上都影响到第三方治理的实际成效。
[参考对策]
对此,专家认为:
第一,推进法治理念更新,与时俱进弥补政策法律空白,认可环保服务民事合同有关责任转移的合法性、有效性,促进“谁污染,谁治理”向“谁治理、谁负责”转变。使治理主体和责任相应转变,依法明确责任承担主体。
第二,要以提供优惠政策破解环保企业融资、税收障碍。针对第三方治理面临的环保企业融资、税收障碍,则要运用经济杠杆为其突围,提供优惠政策以及金融服务,比如设立政府环保基金,将部分环境污染直接治理资金,调整为第三方治理项目投资运营补贴或奖励,推行环境污染治理综合服务采购;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绿色金融产品,给企业治污提供贷款,并减免增值税等,使第三方治污机制更趋完善、更具操作性。
第三,政府也需在严格监管上下工夫,要让企业意识到超标和违法排污的违法成本远高于积极治污的守法成本,提升其内在治污需求与动力,这是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市场基础。同时,为确保付费治污买到货真价实的服务,避免第三方治理市场低价恶性竞争导致环境损害等,相关的制度设计也要及时跟上,比如建立第三方治理信息服务及环境信用平台,促进行业服务规范化。
第四,第三方治污,绕不开责任和诚信两道坎。要切实做好环境污染治理工作,除了在治理模式上想办法之外,还要持之以恒地在加强企业、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全体成员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构建诚信体系上下功夫。既要通过社区、企业和在其他公共场所等加大对成年人的宣讲力度,更要通过学校从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抓起,让他们从小便树立起承担社会责任和坚守诚信的理想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