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拟录取考生,现将部分考生比较关心的问题集中说明如下:
一、关于《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联系电话变动情况的说明
《录取通知书》寄发地址及联系电话为网上报名时填报的地址与联系电话,请务必保证通知书接收地址详细、准确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考生可登陆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点击登录)查看,若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确需要变更,请按照系统有关提示进行修改并提交(信息无变动的考生不做其他操作),请考生严格按照xx省xx市xx区(县)+详细地址格式填写,修改时间截至5月15日。
二、关于人事档案调取情况的说明
1.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我校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非定向就业考生(本校应届考生除外)可登陆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点击登录)自行打印商调函(建议彩色打印);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请考生将我校《商调函》交所在学校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请档案管理部门于毕业后(7月30日前)将学籍档案(含中学阶段档案)等毕业材料合并后寄至我校。
其他考生:请考生持我校《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并最迟于5月30日前将考生档案寄至我校。
2.定向就业研究生
我校不调取考生人事档案,但需签定《扬州大学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具体要求请参阅我院网站通知(点击查看)。
三、关于户口转移情况的说明
新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在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录取类型为定向培养的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详情请参阅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四、关于党团关系
(1)党组织关系在扬州市以外地区的介绍信填写方式:
转入单位(介绍信抬头):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
转入目的地:扬州大学XXXXXXXX学院
(2)党组织关系在扬州市以内的介绍信填写方式:
转入单位(介绍信抬头):扬州大学党委组织部
转入目的地:扬州大学XXXXXXXX学院
(3)团组织关系转至扬州大学团委。
扬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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