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气象预警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气象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经惠来县人民政府同意,惠来县人社局、惠来县气象局定于2016年5月29日至30日到广东海洋大学现场公开招聘2名气象类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气象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惠来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为由广东省惠来县气象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本次公开招聘气象类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35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投档确认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者请于2016年5月26日至28日登录惠来县人社局网站(www.hlrs.gov.cn)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后将报名表电子邮件发送至惠来县气象局办公室邮箱:hlqxj6683479@163.com
2.现场投档确认:经网上报名后的应聘者应于5月29日上午9:00—11:30到广东省海洋大学海博楼201室现场投档确认。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网上报名和现场投档确认,逾期不予受理,如不到现场投档确认的视同自行放弃应聘资格。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不得参与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到现场投档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上网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并贴相片);
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单、学生证及学校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4.《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
以上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原件退还应聘人员。
四、面试
面试按岗位匹配性,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要素包括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问题、沟通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时间为2016年5月29日下午2:30—5:30,地点为广东省海洋大学海博楼。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具体事项在现场投档确认时通知应聘者。如不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面试成绩于5月30日上午在面试地点公布。
五、拟聘用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单位岗位专业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经核准的拟聘人员定于5月30日上午9:00—11:30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惠来县气象局办公室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招聘专业从考生面试成绩合格者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和要求,组织体检。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考察人选学历证书统一送广东省教育厅鉴证。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已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经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lr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惠来县气象局确定拟聘人员,报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
招聘咨询电话:0663-6623239(惠来县气象局办公室)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东省惠来县气象局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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