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网上留言反映:龙竹芝是德江煎茶中学在岗教师、张浩是德江县稳坪镇寺堡小学特岗教师、覃溢谰是德江县枫香溪长征小学特岗教师,3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应取消招聘考试资格。
针对反映情况,县纪委监察局和县人社局组成调查组,于2011年11月11日到德江县人社局、教育局和德江县稳坪镇寺堡小学进行了专项调查,其情况是:
龙竹芝:2011年5月参加德江县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考试,考到德江县煎茶中学,于2011年6月11日与学校签订了意向性聘用合同试聘到岗工作,但因招考递补人员程序尚未结束,德江县人社局至今未行文正式聘用,不属于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张浩:2009年8月招考聘用到德江县稳坪镇寺堡小学特岗教师,经本人申请,德江县教育局研究,于2011年9月30日正式行文同意其辞职,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在2011年10月9日前,该考生已属于未就业人员。
覃溢谰:2010年9月招聘为德江县枫香溪长征小学特岗教师,至今仍在岗任教。该考生本次没有入围。
根据调查情况,按照招聘方案的有关规定,报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考生龙竹芝需已签订意向性聘用合格,但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正式行文聘用,不属于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考生张浩于2011年10月9日已申请辞职,并经德江县教育局审批同意辞职,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属于未就业人员,均符合招聘条件,同意参加此次招聘。覃溢谰是在岗的特岗教师,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其参加此次招聘考试资格。
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