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人员试用期于2011年12月已满,为了做好转正定级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一)新招聘工作人员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二)所在单位对新招聘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提出转正定级意见。
(三)上报相关材料:
1.《新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试用期(学徒期)满转正定级审批表》1份(16k纸双面打印);
2.《机关单位新参加(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学徒期满(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1份(16k纸打印);
3.《机关单位新参加(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学徒期满(转正)定级工资审批名册》1份(A4纸打印,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4.《事业单位新参加(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学徒期满(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1份(16k纸打印);
5.《事业单位新参加(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学徒期满(转正)定级工资审批名册》1份(A4纸打印,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6.试用期工作总结1份(16k纸双面打印);
7.学历有变动的需出示《毕业证》原件。
二、工作时限及要求
12月15日前,请各单位、主管部门将材料报送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调配科。
所需表册请到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机关工勤所需表册为附1、2、3;事业人员所需表册为附1、4、5。
附:
1.《新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试用期(学徒期)满转正定级审批表》;
2.《机关单位新参加(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学徒期满(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
3.《机关单位新参加(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学徒期满(转正)定级工资审批名册》;
4.《事业单位新参加(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学徒期满(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
5.《事业单位新参加(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学徒期满(转正)定级工资审批名册》。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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