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
学校工作安排 |
省教育厅工作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 |
5月13日前 |
宣传省教育厅政策,接受2013级辅导员、学生咨询。 |
各举办高校在校园网或工作网站上公布本校专升本招生专业、计划、考试科目及专升本招生简章。 |
所有招生信息、咨询电话、投诉电话(或其它方式)均在网上公布。 |
5月29日前 |
5月13日至20日为符合条件学生出具成绩册,并对申请表盖章。学生到举办高校办理报名手续。 |
符合条件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退役士兵考生到举办高校办理报名手续。(各举办高校可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结合各校实际制定详细报名办法)。 |
申请表和成绩单需分别经学生本人所在院校学籍管理部门、教务处(部)盖章审核确认。 |
6月24日前 |
学生复习备考。 |
举办高校可根据报名情况,在本校年度普通“专升本”总计划数内适当调整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专业增减调整情况情况由学校负责及时向社会公示 |
公示时间为7天,并严格按公示招生专业及计划执行。 |
学生到举办高校领取准考证 |
举办高校对报名审核通过的学生,通知其到学校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具体时间由各举办高校确定。 |
领取准考证的方法、时间等在招生简章内说明 |
6月25日 |
考试 |
专升本举办高校组织考试工作。 |
考试时间统一定在6月25日,确需一天以上考试时间的,第二天考试安排在6月26日。 |
7月25日前 |
通过考试的学生系部联系人电话确认注明录取院校与专业。 |
专升本举办高校公布考试成绩,公示拟录取名单,并向省教育厅报送拟录取学生名单。 |
在校园网上公布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
7月25日前 |
查询录取通知书及报到事宜。 |
省教育厅集中进行复核备案。 |
各举办高校根据审核通过名单安排学生报到等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