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县城交通秩序,提升科技执法力度,缓解当前交警警力不足的矛盾,经榆中县公安局报请榆中县政府同意,拟公开招录交通协警10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1、户籍在榆中县的。
2、年龄18周岁以上(1998年5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完成日常工作。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5、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明显疤痕,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高为男性在168cm以上、女性在158cm以上。
6、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无违法记录。
8、公安、政法院校毕业或转业、退伍军人(年龄放宽至35岁以下)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③曾被用工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二、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日至20日,共3天。
(二)报名地点:榆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三)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统一报名形式,由榆中县公安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
2、报考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三、考试
笔试内容:公安基础知识、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榆中县公安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测评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人员从最终考试成绩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由榆中县公安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录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者,由榆中县公安局办理录用手续。
七、用工性质及待遇
(一)用工性质。协警属于合同制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榆中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聘用合同书》,比照榆中县统一招聘的工勤人员由县公安局统一管理。
(二)工资待遇。实行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动态增长机制。聘用工勤人员基础工资为每月1600元;工龄工资按聘用工勤人员工作年限(按榆政发【2014】162号文件规定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时间起计算)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30元。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每三年签定一次聘用合同。
八、监督检查
为确保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邀请县监察局对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榆中县监察局:5221237
榆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221114
榆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榆中县公安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