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语委,市直各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于2016年7月面向社会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1.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其它校外教育机构中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的人员。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窗口行业服务人员。
3.其他自愿受测人员。
二、组织报名
1.报名地点:各县区教育局教研室(语委办)。
2.报名时间:5月30日至6月28日。
3.收费标准:按豫财预外字[1997]第15号、豫价费字[1997]第134号文件审定的标准执行:在校学生每人次20元;在职教职工每人次30元;社会其他自愿受测人员每人次50元。
三、注意事项
1.各县区报名点务必严格按照《考生报名要求》(附1)和《河南省2016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信阳市)》(附表2)的具体要求采集信息。
2.以县区报名点为单位汇总,并于6月28日前将考生电子照片和附表2(excel格式)打包成 .RAR格式发至13507608558@139.com,过期不候。
3.7月10日以县区为单位发放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市语委办联系电话:6280010 13939719082
信阳市语委办公室
二0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