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要求
(一)关于学历条件
要求: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口头表达能力。
审核资料: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盖章的能否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证明。
(二)关于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条件
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在院(系)以上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担任过学生干部,且任职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
(3)获得院(系)以上“三好学生”。
审核资料:以中共党员身份报考的,须提供院(系)以上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以学生干部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所在院(系)党组织或学校有关机构出具的载明任职时间和所任职务的证件或证明;以“三好学生”报考的,须提供“三好学生”证书等证明材料。
(三)关于年龄条件
要求:2016年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生不得超过24周岁(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得超过28周岁(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得超过32周岁(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或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年龄相应放宽1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16年6月30日)。
审核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制证明等。
(四)其他材料
考生还须提供经院(系)和学校审核盖章的《2016年宁夏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户口本。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
二、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要求
(一)关于学历条件
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包括专升本)。
审核资料: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二)关于身份条件
要求:全区服务满2年及以上在岗大学生村官
审核资料:《宁夏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聘任合同》。
(三)其他材料
考生还须提供经本人所在县(区)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的《2016年宁夏选调生报名登记表》;经所在乡(镇)、县(区)党委组织部盖章确定的2014、2015年《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登记表》;由所在乡(镇)党委出具盖章的工作鉴定;准考证、身份证;本人户口本。未经本人所在县(区)党委组织部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复审结束后原件退还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