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经济、下半年翻译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考试实行考后审核考生报考条件,按照有关规定,考生在领取合格证书时须提交有关材料原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发放时间
合格证书于5月16日开始统一发放,请合格人员尽快领取证书。
二、领取合格证书所需材料
1、领取经济合格证书,需提交本人考后资格审核网上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其中涉及《学历证明》、《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由考试机构留存备案,涉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审后退回。
2、领取2015年下半年翻译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的,凭本人身份证即可领取。其中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的考生,须提交《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和身份证原件,证明原件由考试机构留存。
3、领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考试合格证书的,凭本人身份证即可领取。
三、其他事项
1、《考试合格人员存档表》随合格证书一同发放,是考生通过考试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及时将该表交本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存档。
2、由他人代领证书的,需提交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代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