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时间:
入学报到后三个月内进行新生的入学资格审查。
二、审查范围:
学籍隶属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校部各院系、本科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
在集中教学校区报到的新生资格审查由国科大统一组织。
三、审查内容:
硕士新生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原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
业证书或同等学历入学相关证明)、录取通知书。
博士新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录取通知书。
本科新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
学生如因贷款等原因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交原毕业学校出具的扣发证明(原件)。
(一) 复查合格的,准予注册,取得学籍;
(二) 复查不合格的,视具体情况分别予以处理,情况严重的,经国科大批准,取消入学资格;
(三) 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的,一经查实,经国科大批准,取消其学籍。
四、入学体检
学籍隶属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校部各院系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均应参加入学体检。
在集中教学校区报到的新生体检由国科大统一组织。
入学体检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的:
(一) 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在短期内可治愈的,由本人申请,经所在研究所批准和国科大备案后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不具有学籍;
(二)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在规定时间,提出入学申请,经核实并在指定医院复查合格,确认能够坚持学习的,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三)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