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6〕24号)及《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筑教办(人)发〔2016〕18号)文件精神。将对申报合格人员进行体检。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7日,上午8∶00开始。
二、地点: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三、对象:经过现场确认,并通过初审的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四、费用:按医院规定自行交费。
五、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者请自带身份证、体检表、体检费和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彩照用于贴体检表)。按时自行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逾期责任自负。
2、体检者体检当日早上应空腹。体检前一天晚上不要饮酒、熬夜,注意休息,以避免体检有异常。考生完成各环节的体检后将体检表交教育局人事科。(注:《体检表》一定要加盖医院体检中心的章。)
4、体检者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大声喧哗,听从医院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
六、咨询电话
清镇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82522296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