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监察厅《关于印发<宁夏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全区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中发现的11名违纪违规考生做出如下处理:
一、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的考生1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无效。
考号:220234300903
二、考试结束铃响后继续答题,且不听监考人员劝阻的考生2名,《行政能力职业测验》成绩无效。
考号:110231902905、114230401818
三、持无效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2名,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考号:220233008619(《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10232800911(《申论》)
四、在试卷规定的地方之外填写本人信息,或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考生6名,《申论》考试成绩无效。
考号:110232202321、110231808111、110232401214、220210502801、220234402925、220233601522
自治区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20日
考生考号详情请参考:http://www.nxpta.gov.cn/gwyks/201605/t20160520_40424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