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党校搬迁和迎接大专体制评估工作需要,现从全州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到我校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本次遴选工作在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指导下进行。遴选具体工作中共黔东南州委党校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1、遴选计划。本次计划遴选总务处迁建管理工作人员2名(管理岗位)。
2、职位。详见《中共黔东南州委党校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1、遴选对象。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黔东南州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报考人员应具备拟遴选职位的身份条件。
2、遴选条件。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有较好的文字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及履职能力;45周岁及以下(196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人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副科级以上干部。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4)有试用期未满等不适宜参加遴选考试的。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1、发布信息。在黔东南州政府网站、黔东南州人事人才网公布遴选职位和实施方案。
2、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上午8:30—11:40,下午14:30—17:40,周末不休息)。
报名地点:中共黔东南州委党校二楼政工处(凯里市永乐路55号)。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任职条件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黔东南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1个职位。
由州委党校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5: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该职位遴选人数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减少遴选人数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调整;取消遴选计划的,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考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州委党校领取《笔试准考证》。
3、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州委党校负责组织实施。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基本知识素养以及拟报职位所需的基本知识等。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在纪委监督下,由州委党校聘请相关专家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务工作。笔试时间及地点由州委党校通知考生。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由州委党校负责组织实施,在纪委监督下,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面试人员按照各遴选职位人数1:3的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各职位从高到低按计划遴选数1:2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委党校负责实施,要按照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的要求,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5、体检。州委党校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召开党委会研究,按遴选岗位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6、公示。州委党校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在黔东南州政府网站、黔东南州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7、办理调动手续。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州委党校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由机关公务员调参公管理单位的,须由本人做出书面承诺书。被多家单位确定为遴选对象的,可以选择,但必须在组织人事部门正式行文调动前作出决定。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855-8263824
监督电话:0855-8222358
附件:1、中共黔东南州委党校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职位表;
2、黔东南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黔东南州委党校
2011年12月5日
中共黔东南州委党校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职位表 | |||||||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 职位代码 | 单位性质 | 职位名称 | 遴选人数 | 学 历 | 专业 | 其他报考条件 |
州委党校 | 1 |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 总务处迁建管理 | 2 | 大学本科 | 经济管城市规划及建筑工程类理类 |
《黔东南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来源于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12月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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