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文件)及《新疆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特成立新疆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莫合塔尔·亚森 新疆师范大学副校长
副组长:
王阿舒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处长
谈爱民 新疆师范大学纪律监察室主任
成 员:
孙川、李全胜、赵红梅、谭俊蕾、王佩琴、范丽红、李志文、刘化重
二、主要职责:
在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程监督检查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加强复试巡查,接受考生投诉,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二0一六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