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花溪区招聘住校生管理员、保育员及专职保安人员工作的实际情况,经2011年12月7日花溪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花溪区招聘寄宿制学校住校生管理员简章》、《花溪区招聘幼儿园保育员简章》及《花溪区招聘学校专职保安简章》作如下补充:
一、花溪区招聘住校生管理员、保育员及专职保安的报名时间在原报名的基础上延期到2011年12月15日下午4∶00止;
二、招聘专职保安的“招聘条件”第二条调整为“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身高在1.65米以上,年龄在18—45周岁(1966年10月1日—1993年10月1日出生);
三、招聘报名人数开考比例从3∶1调整为2∶1。
四、具体招聘工作时间相应作如下调整:
报名 | 2011年12月9日—15日 |
发放准考证 | 2011年12月19日 |
笔试 | 2011年12月21日 |
保安面试 | 2011年12月22日 |
(宿管员和保育员笔试、专职保安面试)成绩公示 | 2011年12月23日 |
笔试查分 | 2011年12月28日 |
保育员面试 | 2012年1月5日 |
保安员体能测试 | 2012年1月8日 |
宿管员面试 | 2012年1月9日 |
特此公告
花溪区教育局
201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