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经主管部门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161个岗位的169名工作人员(详见《重庆市北碚区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服从安排,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
4.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8日至1993年12月18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规定的岗位详见《一览表》中“其他要求”栏;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一览表》);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7.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8.重庆市北碚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9.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报名事宜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1年12月18日9:00至12月20日17:00期间登录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bblss.gov.cn)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符合要求的2012届应届大学(专)毕业生均可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12月21日17:3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 :教育类 023-68286362 卫生类 023-68356309 综合类 023-68285089)。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12月22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考务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人民币50元/科,共两科合计10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缴费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
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考试考务费。
6.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确认的考生,于2012年01月04日9:00起至01月06日24:00登录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2年01月0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1.公共科目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2.专业科目
《一览表》中考试类别为综合类的岗位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一览表》中考试类别为教育类、卫生类的岗位专业科目考试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内容并组织实施(教育类专业科目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心理学和教学设计等内容,卫生类专业科目为:生理学、解剖学和病理学等内容),专业科目分值100分。
(三)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加体检。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1.面试人员的确定
面试比例为1:2。面试人员按面试比例,根据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只参加了一科笔试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无法递减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参加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须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须持有关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A4纸)各1份到资格复审处进行资格复审。2012届应届大学(专)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须提供《重庆市北碚区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推荐表》(附件2)。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依次以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岗位出现空缺时,则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岗位出现空缺时,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北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ttp://www.bblss.gov.cn)发布。
(九)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报到,不按时报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北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北碚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2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如201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六、其它
招考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3-68200377
2.考务及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23-68285089
本简章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Ο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