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某嫌疑人狱中服刑近10载,近期再审被公开宣判无罪释放。近年来,类似的冤案错案时有发生,见诸媒体,并引起海内外广大关注。冤案错案的发生,不仅损害了司法公信度,而且严重侵犯到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着力建立公正司法体系,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司法体制存在扭曲,法官责任心淡化;公安工作“命案必破”层层加码的军令状要求给办案人员压力太大;当前侦查技术和手段滞后;法律对刑讯逼供的制约不够,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保障不够等多方原因造成了冤案错案的频频发生。唯有建立公正的司法体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行正确的司法理念,才能维护好公民的合法权利,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国家民主法治进步。
建立公正司法体系,首先要坚守正确的司法理念。一方面要加强思想认识,提高全社会对“疑罪从无”的认同,“疑罪从无”理念是法制进步、公正审理的体现。另一方面法官要摒弃错误司法观念,追求公正司法和树立司法权威。司法人员始终坚守疑罪从无的理念,在定罪证据有疑而又无法查清案件的情况下,坚持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坚守人权保障的理念,在审理案件中,克服调查取证不予理睬、对律师辩护意见不认真对待等弊端。顶住各种因素的干扰,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建立公正司法体系,其次要积极推进中国司法体制改革。扭曲的体制导致冤案的发生。一些情况下,政法委甚至成为实际的决策者,主导案件的审理和宣判。司法决策主体与其权责裹缠不清是导致冤案频频发生的根源。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抓住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薄弱环节,突出人权保障,为防止冤假错案提供制度保障。如强化证人出庭作证,提高庭审质量;保障强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保障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如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仅在审判阶段提供的法律援助,拓展到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有效减少冤案假案的发生。
建立公正司法体系,再次是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拘留、讯问等制度,对侦查讯问和监管活动进行实时、动态监督,完善在押人员投诉和调查机制,充分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利;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实行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进一步畅通发现冤假错案的渠道;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探索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活动的渠道;加强司法活动的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诉讼当事人、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深化司法公开,以公平促公正。
公信源于公正,公正始于规范。只有坚守正确的司法理念,加强社会对疑罪从无的认同,积极推进中国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充分保障并强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同时畅通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活动的渠道,各方协同,共同参与,逐步建立好公正司法体系,才能根本上减少冤案错案的发生,并最终更好地实现社会的正义与公平。
简评:
本文以“建立公正司法体系 提升司法公信力”为题,先结合材料案例引述了冤假错案的问题,提出了本文的论点,然后分析了导致冤假错案的原因,并从坚守正确的司法理念、推进中国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等方面对措施进行了论证。总的来说,主题明确,结构完整,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具备了一定的写作能力,这是值得肯定的。从行文的具体内容来看,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1、原因分析不透彻,只是简单的罗列出了多个原因,应进一步就原因的具体表现或者影响进行分析,如“司法体制存在扭曲,人民法院独立行驶审判权收到限制,司法决策主体与其权责裹缠不清”等等,此外建议用逻辑衔接词将各原因串联起来,体现出原因分析的条理性。
2、针对措施部分的问题:首先,分论点一中语言表述不够简练,如“在定罪证据有疑而又无法查清案件的情况下”这句话是对前面“疑罪从无”的具体阐述,显得有点多余,建议就爱那个气删除。其次,分论点二中糅杂有原因分析,导致层次不够分明,建议将该部分的分析内容移至第二段的原因部分进行阐述,避免内容重复啰嗦。此外,分论点二论证的角度不够全面,还应从如何保证司法权独立的角度加以论述,与原因分析形成对应。
总之,具备了一定的申论写作知识,进一步提高处理文章内容的能力,实现内容与形式的完全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