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被公民称作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我们的身边不乏犯罪行为的发生,司法正是将犯罪分子拿下的那只“有力的手”。有位思想家曾经说过,犯罪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好比污染了水源。近年媒体频频曝光司法领域的冤假错案,让公众大为恐慌,冤假错案的发生,不仅损害司法公信力,而且严重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给经济社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保障人权精神,推进司法体系公平正义势在必行。
以司法公开推进人权保障。公开透明可以防止暗箱操作。赵作海及张氏叔侄这两起错案正是因为公安机关迫于各方面压力采取简单粗暴方式,用违法手段提取“捏造”口供,虚构其犯罪事实,导致犯罪嫌疑人蒙受不白之冤、牢狱之灾。若赵作海案、张氏叔侄案在公检法三部门协调办案之时予以必要的办案流程公开,那么在真相面前,当事人的人权将得以保障,不会冠以不应有的罪名。为此,要借着反思完善公开审判和公开执行制度,公开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方面内容,促进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以完善制度推进人权保障。无规矩不成方圆,错误的规矩将会方圆混乱,不正的司法制度将左右司法公正,终将人权保障推向“悬崖”。冤假错案的形成根本原因就是司法制度的缺陷:政法委权力过大牵制了公检法三部门的独立性。一方面,无重大案件发生的情况下,此体制可提高办案的效率,增加对司法的权威性;另一方面,在“命案必破”思想的引导下,急于给人民满意的答复的心态往往会让权力凌驾于法律程序之上。因此,合理的司法权力制约是人权保障的必然,做好制度设计是司法公正的前提。要加大法制建设力度,健全公检法三方互相监督的机制,完善了拘留、逮捕后送押和讯问制度,让执法者自觉守法。
以加强监督推进人权保障。任何法律的执行若缺少监督的陪伴,将会导致公平正义的“流产”,因为此时执法者既是“执法者”,又是“监督者”,冤假错案的错判永远都只能让公众“蒙在鼓里”,真凶则逍遥法外,继续作恶。因此,必须加强执法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在关键环节加大群众的参与力度,让每一起犯罪事件审判过程都在民众的监督下。
事不公则心不正,心不正则气不顺,气不顺则难和谐。建立公正司法体系对维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常有序运作有着极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本着人权保障精神,以司法公开、制度完善、监督到位手段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营造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简评:
本题为申论文章写作题,主要考查的是考生提出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从整体的行文情况来看,文章主题较为明确,结构完整,且整体语言表述清晰,值得肯定,但结合具体的题目要求来看,本文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文章的侧重点不够明显。从本文的写作趋向来看,文章应是倾向于提出和论述措施做法的,然而在结构安排上,并看不出本文的写作侧重点是在于提出和论述措施上面。因此建议考生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结构进行写作,也就是将措施论述中的必要性分析内容挪至文章的第一段中进行压缩、整合阐述,同时从其他角度来论述措施的具体做法,以凸显出文章的写作侧重点,同时增强文章的逻辑性;
二、部分措施做法论述不够具体,导致部分措施可操作性不强。建议考生将措施的具体操作方法论述清楚,如:第一个措施“以完善制度推进人权保障”中的“因此,合理的司法权力制约是人权保障的必然……让执法者自觉守法”还可从转变错误的刑事司法理念、重视客观证据,不轻信口供……等等方面来论述措施的具体做法,以使措施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三、措施内容不够全面。这是考生在看待问题时角度不够全面所造成的。建议从广泛听取外界建议,共同防范冤假错案的角度来提出相应措施,具体可从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的理解支持、新闻媒体发挥引导社会舆论正确方向的功能,不盲目制造社会舆论给公安司法机关施压……等等方面来论述措施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