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作补充公告如下:
一、已完成大专及以上学业(各科成绩合格)且在2012年2月29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代课人员,可以报考。
二、报名时间延长至2011年1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安排在县人社局录用调配股。
三、2011年1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在县人社局录用调配股领取笔试准考证,12月18日上午8时在县党校参加笔试。
四、其它事项仍按《正安县2011年从代课人员中公开招考小学教师简章》的规定执行。
正安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