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考生均须提交的材料 | |
基本材料 | 1.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
2.笔试准考证 | |
3.报名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 | |
4.户口簿(除报考无本地户籍限制职位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外)注:集体户口需提供第一页和有考生姓名页复印并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 | |
5.按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 |
6.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 |
各类考生还需提交的材料 | |
(一)2016年应届毕业生 | 1.学生证 |
2.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 |
(二)报考面向本市户籍(生源)人员招考的职位 | 1.本人户口簿,以父母(配偶)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报考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三)报考从本地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中招录的人员 | 1.本人户口簿,以父母(配偶)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报考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四)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人员 | 1.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
2.“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 |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 |
4.“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 |
(五)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 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
2.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 |
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 |
(一)报考职位有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中共党员等条件要求的 | 1.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
(二)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 | 1.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
(三)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 | 1.具有人事权的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例如:学校教师需由当地教育部门出具证明) |
(四)委培生或定向生 | 1.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
2.校方同意报考证明 | |
(五)报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其中在企业工作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
(六)招考职位及《报考指南》要求的其它材料。请考生资格审核前认真阅读《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广东省公安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考指南》,按报考职位的要求带齐所有证件,证件材料不齐或网上报名时填报虚假材料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核。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在拟录用考察时发现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不予录用。 | |
备注: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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