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是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据苏人保事[2010]013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要求,经苏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批准,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详情如下:
1、招聘岗位:
岗位:保育工 3名(学前教育专业)
报名条件:具有苏州市区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或以上,须学前教育专业。
2、待遇:享受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待遇。录用后签订苏州市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等待遇。
3、报名时间与资格审查时间:拟定2016年5月31日
4、考试办法:视报名人数定笔试或面试,时间暂定为2016年6月10日。
5、体检。按招聘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的顺序,从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企业劳动用工标准。
6、考核(政审)。招聘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通过面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政审)。考核内容以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方面为主;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或资格复查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以从最终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7、公示。拟用人员名单在单位内部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
8、审核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申报拟聘人员的相关材料报主管局、市人社局,审批录用。
9、联系。江老师 13451681200邮箱409318749@qq.com
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