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办工作需要及《黄石市市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办法》《黄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和调配(选、转聘)暂行办法》的要求,经市人社局同意,决定在全市公开遴选(选任)工作人员1名,选聘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任)、选聘部门及岗位
岗位1: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属市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参公事业单位,遴选(选任)文秘人员1名;
岗位2:市企业上市指导服务中心,属市政府金融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2名。
二、遴选(选任)、选聘范围
岗位1:本次公开遴选(选任)面向全市市直单位、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已登记备案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参公登记工作人员(含选调生);
岗位2:本次公开选聘除岗位1范围外,还面向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士以上学位;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32周岁(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沟通能力;
6.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二)岗位条件
岗位1:(1)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专业不限;
岗位2:(1)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2)具有在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银行金融机构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32周岁(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3)专业为经济类、管理类或法学类。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选任)、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选任)、选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6日至6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报名需填写推荐报名表,同时附个人免冠1寸彩照三张。表格可登陆以下三个网站下载:
黄石政府网http://www.huangshi.gov.cn;
黄石党建网http://www.hszzb.gov.cn;
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gov.cn。
2.报名方式。符合遴选(选任)、选聘条件的人员应当在征得工作单位同意的前提下,携带报名材料到市政府办公室政工科(市政府大楼707室,联系人:李想,联系电话:6359042)或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社局窗口(联系电话:6510809)报名。报名材料包括推荐报名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3.资格审查。市政府办公室组织专人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发放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选,岗位1按不低于1:5的比例、岗位2按不低于1:3的比例组织笔试,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4.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5.考察与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6.确认人选和公示。根据参加遴选(选任)、选聘考生的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由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党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遴选(选任)、选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存在影响录用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7.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岗位1拟录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间,不转移组织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试用期经考察不胜任工作的,回原单位工作。
8.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对岗位1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的,及岗位2公示期满的,市政府办公室与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协商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有关管理部门审批,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此次遴选(选任)、选聘有关事项将通过黄石政府网及黄石党建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及时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以上媒介信息。
2.遴选(选任)、选聘期间,黄石市政府办公室设立专线电话受理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
联系人:李想,联系电话:0714—6359042。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4日
附件:
3.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