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对象为2014届至2016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6年的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并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了解“三支一扶”计划性质,自愿到基层服务,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3.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9年5月25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适当放宽到30周岁(1985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服务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
6.招募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是指考生报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已参加其它服务基层项目(指“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技推广特岗计划”)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3.报考人员上岗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募岗位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