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每年的学位授予信息要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学位授予信息备案系统进行备案,这样才能在国务院学位网上查到。为进行学位授予信息上报工作,需每位毕业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学位授予上报信息填写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所有将于2016年6月获得学位的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和在职专业学位硕士均需填写;
2、学位授予上报信息填写的网址为:登录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部网页,点击右侧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输入用户名、密码(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学号),“类别”选择“学生”,进入系统;点击“学位授予”—“学位上报申请”,进行填写;
3、“国家或地区”填写“中国”;
4、“民族”填写格式为“×族”,“族”字不可少;
5、“论文关键词”:3-5个关键词,每个关键词之间用“,”隔开;
6、“论文选题来源” 参见附件1《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对应代码表》3.2.10《论文选题来源代码》,填写代码;
7、“前置学位授予单位”参见附件1《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对应代码表》3.2.3 《高等学校代码》,填写代码,高校附属独立学院(三本),应填写独立学院自己的代码。无前置学位的,“前置学位”和“前置学位授予单位”不填写;
8、获学位日期、毕业年月、学位证书编号、照片文件名称不用填写,照片暂不用上传;
9、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号”:有学历人员,填写学籍电子注册中的考生号(参看附件2),无学历人员,填写被录取年份下发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14位成绩单编号(参看附件3、4、5),“综合考试合格编号”暂不用填写;
10、请各位同学在填写时认真核对,一定要确保信息无误,如果填写错误,以后在国家学位网上将无法查询信息或者信息和本人不符,责任自负!
本次学位授予上报信息填写截止日期为6月10日下午下班前,请各位同学按照时间截点及时登录填写,填写完毕以后导出word表格,打印核对,核对无误后由本人签字确认,由学院统一收齐按学号排序于6月14日下班前交到研究生部。不能按期上交的学生将无法在国家学位授予信息查询系统备案,以后无法查询,责任自负!
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部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