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德钦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重点环节的通知》(云组通〔2012〕45号)、《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的规定,经德钦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根据《关于下达2016年度增人计划(事业编制)的通知》(迪人社〔2016〕29号),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注:专业要求参照《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经批准招聘的县级事业单位。
(二)对象: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应、往届符合岗位条件的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符合所报考岗位的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相对应出生年月:1981年6月—1998年6月)的人员,以户口簿或身份证为准;
5、户籍要求:见岗位表。2016年毕业生,户籍从德钦县迁入学校所在地的,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婚迁至本县的要满一周年(2015年6月30日前落户);
6、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各岗位特点及所在地实际规定了相应的最低工作年限,各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求招聘,考生一经聘用,必须服务满所规定的工作年限。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16年6月以前全国范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考的拟录用人员;
2、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
3、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的高校(中专)学生;
4、现役军人;
5、近两年(2014年6月-2016年6月)内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被辞退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6、专业技术人员近两年(2014年6月-2016年6月)内未满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8、曾在2013-2016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任何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9、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考生有以上几种情形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招聘资格,由下一名顺延递补。请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并及时向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其它监督部门举报反映。
五、报名事宜
(一)报名所需材料: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相关从业(执业)资格证及近期(6个月内)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须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考生的学历证书由教育局负责审核,身份证或户口簿由公安局负责审核。
注:2016年毕业生可凭学校开具的证明(证明需写清楚毕业学校、毕业时间、学历、专业、身份证号码,并盖有学校公章)。
进入面试后复审毕业证原件及户口簿,复审不合格或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以及未将户籍从学校所在地迁入本县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报名时需同时提供以上所有材料,否则将不予报名。
(二)报名岗位:每个考生根据专业、岗位、学历等条件要求,一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三)报名方式:考生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委托他人报名,但必须持有报名所需材料,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报名地点: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4楼小会议室。
(五)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6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过后,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六)考试费用:根据《云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11﹞15号)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50元笔试考务费,进入面试时面试人员须缴纳50元的面试考务费。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免报名费用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因考生原因届时不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七)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有效身份证包括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带照片并加盖派出所公章的户籍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在2016年7月20日—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到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股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不得代领,由考务人员当场核对考生信息后方可领取。)
(八)考生所学专业与专业要求相似或相近,但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无法查找到该专业的,由考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给予报考。
(九)报名监督和咨询电话:0887-8412002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开考要求及方式: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
2、笔试考试内容以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为主,不统一指定考试用书。笔试试题为标准化试题(即客观题),以百分制计算。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3、笔试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7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加分政策根据《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对州内藏族、傈僳族、苗族、彝族、普米族五个少数民族考生给予笔试加5分照顾分。
(二)面试:
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在进行笔试考试后,按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为面试人员;
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2的,在进行笔试考试后,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达到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及以上比例中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含最低分数)以上的,方能进入面试;
3、面试内容以考察综合素质为主;
4、面试人员因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根据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在达到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含最低分数)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放弃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5天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面试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违纪人员);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及招聘
(一)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在确定体检人员时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高者优先招聘。
(二)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以报考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三)招聘过程在监督组监督下进行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公布第一榜;进入面试人员公布第二榜;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公布第三榜;拟聘用人员公布第四榜。经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办理招聘手续,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一)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应认真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通知考生笔试、面试、体检及其它事宜时,如与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监督组由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同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对在招聘过程中无理取闹、妨碍招聘工作、扰乱招聘秩序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公告由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dq.xxgk.yn.gov.cn)
德钦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dqdq.xxgk.yn.gov.cn)
德钦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
2016年度德钦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学历性质 | 毕业期限 | 学历 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招考条件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专业 | |||||||||
1 | 中共德钦县委党校 | 教务室 | 1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 | 应往届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文史哲学 | 中国语言文学 | 汉语言文学教育、语文教育、中文教育、汉语、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字学、汉语语言文学、应用语言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语言文化 | 限德钦户籍;具有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聘用后,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
教务室 | 1 | 政法学 | 民族学 | 不限 | |||||||
2 | 德钦县总工会 | 会计 | 1 | 不限 | 国民教育 | 应往届毕业生 | 大专及以上 | 管理学 | 会计审计 | 不限 | 限德钦户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聘用后,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
3 | 德钦县财政局 | 预算编审和投资评审中心 | 5 | 2男2女1人不限 | 国民教育 | 应往届毕业生 | 大专及以上 | 管理学 | 会计审计 | 不限 | 限德钦户籍;聘用后,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
4 | 德钦县审计局 | 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 2 | 1男1女 | 普通招生计划 | 应往届毕业生 | 大专及以上 | 理工学 | 建筑土木工程及管理 | 工程造价、工程造价预算 | 限德钦户籍;聘用后,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
5 | 德钦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 农机 监理站 | 1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 | 应往届毕业生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限德钦户籍;聘用后,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
6 | 德钦县交通运输局 | 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 | 2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 | 应往届毕业生 | 大专及以上 | 理工学 | 交通运输及管理、建筑土木工程及管理 | 公路与桥梁、公路与桥梁工程、公路桥梁、公路桥梁设计、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道路与桥梁、道路与桥梁工程 | 限迪庆州户籍;聘用后,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
7 | 德钦县水务局 | 防汛办 | 1 | 不限 | 国民教育 | 应往届毕业生 | 大专及以上 | 理工学 | 天文及大气科学 | 大气探测、大气探测技术、应用气象技术、应用气象学、气象学 | 限德钦户籍;聘用后,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
8 | 香格里拉工业园区德钦葡萄产业园区管委会 | 基地 建设部 | 1 | 不限 | 国民教育 | 应往届毕业生 | 大专及以上 | 理工学 | 食品科学及工程 | 葡萄与葡萄酒工程 | 限德钦户籍;聘用后,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说明:此岗位人员,全年大部分时间需在乡镇下乡进行技术服务及培训) |
9 | 德钦县升平镇政府 |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 1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 | 应往届毕业生 | 大专及以上 | 理工学 | 地质地矿地理及测绘 | 测绘工程、测绘工程技术、测绘科学与技术、测量工程、测量与工程施工、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地籍测量与国土资源管理信息技术、地质地矿地理及测绘、地质勘查及地理测绘、国土资源管理、国土资源调查、国土资源学、土地测绘管理、土地测绘与管理、土地管理与测绘、土地勘测与规划 | 限德钦户籍;聘用后,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前3年必须在本乡镇工作,不得调动 |
10 | 德钦县云岭乡政府 |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2 | 1男1女 | 国民教育 | 应往届毕业生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限德钦户籍;聘用后,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前3年必须在本乡镇工作,不得调动 |
兽医站 | 1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 | 应往届毕业生 | 中专及以上 | 农学 | 动物生产与动物医学 | 畜牧、畜牧兽医、动物防疫检验、动物防疫检疫、动物防疫与检疫、动物检疫、动物检疫与防疫、动物检疫与食品检验、动物科学、动物科学养殖技术、动物生产、动物药学、动物医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营养学、动物营养与饲料加工、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动植物检疫、兽医、兽医医药、饲料与动物营养、预防兽医学 | |||
文化站 | 1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 | 应往届毕业生 | 大专及以上 | 艺术学 | 设计学 | 公共艺术、设计艺术学、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学、艺术与科技 | |||
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 1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 | 应往届毕业生 | 大专及以上 | 理工学 | 地质地矿地理及测绘 | 测绘工程、测绘工程技术、测绘科学与技术、测量工程、测量与工程施工、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地籍测量与国土资源管理信息技术、地质地矿地理及测绘、地质勘查及地理测绘、国土资源管理、国土资源调查、国土资源学、土地测绘管理、土地测绘与管理、土地管理与测绘、土地勘测与规划 | |||
11 | 德钦县佛山乡政府 | 兽医站 | 1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 | 应往届毕业生 | 中专及以上 | 农学 | 动物生产与动物医学 | 畜牧、畜牧兽医、动物防疫检验、动物防疫检疫、动物防疫与检疫、动物检疫、动物检疫与防疫、动物检疫与食品检验、动物科学、动物科学养殖技术、动物生产、动物药学、动物医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营养学、动物营养与饲料加工、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动植物检疫、兽医、兽医医药、饲料与动物营养、预防兽医学 | 限德钦户籍;聘用后,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前3年必须在本乡镇工作,不得调动 |
林业站 | 1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 | 应往届毕业生 | 大专及以上 | 农学 | 林学及林业资源管理 | 不限 | |||
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 1 | 不限 | 国民教育 | 应往届毕业生 | 大专及以上 | 理工学 | 电子信息 | 不限 | |||
12 | 德钦县羊拉乡政府 |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1 | 不限 | 国民教育 | 应往届毕业生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限德钦户籍;聘用后,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前3年必须在本乡镇工作,不得调动 |
13 | 德钦县霞若乡卫生院 | 财务室 | 1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 | 应往届毕业生 | 大专及以上 | 管理学 | 会计审计 | 不限 | 限德钦户籍;聘用后,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前3年必须在本乡镇工作,不得调动 |
14 | 德钦中学 | 会计 | 1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 | 应往届毕业生 | 大专及以上 | 管理学 | 会计审计 | 不限 | 限德钦户籍;聘用后,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
15 | 德钦县示范小学 | 语文教师 | 2 | 1男1女 | 普通招生计划 | 应往届毕业生 | 大专及以上 | 文史哲学 | 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 | 初等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华文教育、语文教育、中文教育、汉语、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字学、汉语语言文学、应用语言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语言文化 | 限德钦户籍;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聘用后,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
16 | 德钦县第一小学 | 会计 | 1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 | 应往届毕业生 | 大专及以上 | 管理学 | 会计审计 | 不限 | 限德钦户籍;聘用后,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前3年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不得调动 |
信息技术教师 | 1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 | 应往届毕业生 | 大专及以上 | 理工学 | 计算机 | 不限 | 限德钦户籍;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聘用后,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前3年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不得调动 | ||
体育教师 | 1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 | 应往届毕业生 | 中专及以上 | 体育 | 体育学 | 不限 | |||
美术教师 | 1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 | 应往届毕业生 | 中专及以上 | 文史哲学、艺术学 | 教育学、美术及摄影 | 绘画教育、美术教育、雕塑、工艺美术、绘画、美术绘画、美术学、中国画 | 限迪庆州户籍;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聘用后,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前3年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不得调动 | ||
17 | 德钦县第二小学 | 会计 | 1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 | 应往届毕业生 | 大专及以上 | 管理学 | 会计审计 | 不限 | 限德钦户籍;聘用后,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前3年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不得调动 |
美术教师 | 1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 | 应往届毕业生 | 中专及以上 | 文史哲学、艺术学 | 教育学、美术及摄影 | 绘画教育、美术教育、雕塑、工艺美术、绘画、美术绘画、美术学、中国画 | 限迪庆州户籍;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聘用后,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前3年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不得调动 | ||
18 | 德钦县第三小学 | 语文教师 | 6 | 3男3女 | 普通招生计划 | 应往届毕业生 | 大专及以上 | 文史哲学 | 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 | 初等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华文教育、语文教育、中文教育、汉语、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字学、汉语语言文学、应用语言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语言文化 | 限德钦户籍;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聘用后,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前3年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不得调动 |
音乐教师 | 1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 | 应往届毕业生 | 中专及以上 | 艺术学 | 舞蹈学、音乐学 | 青少儿舞蹈教育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教育、舞蹈学、音乐舞蹈教育、音乐与舞蹈、演唱、音乐、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剧、音乐学、音乐工程 | |||
体育教师 | 1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 | 应往届毕业生 | 中专及以上 | 体育 | 体育学 | 不限 |
合计4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