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我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南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市国土资源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负责我市土地、房屋、林业等不动产登记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等不动产登记。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考生须留意单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31日—2016年6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南雄市朝阳南路299号南雄市人社局三楼)
咨询电话:0751-3822401(南雄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0751-3837567(南雄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3.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考生须按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用A4张双面打印,1份);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准考证1张);
(5)考生承诺书(附件3,须本人签名,1份);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4.资格审查时间:6月3日
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2016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取消其考试成绩,不予办理聘用手续。2014、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考。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原按相关政策享受加分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因我市在“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中已有定向招聘岗位,此次招聘笔试成绩均不再加分。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2.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生于2016年6月6日-6月7日(8:00-11:30,14:30-17:00)到南雄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南雄市雄中路415号)领取准考证。
3.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面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七、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应承诺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考录或公开招聘。
十、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纪检监察电话:0751-3879139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