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解决我县现有在岗代课人员的有关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妥善解决全市现有在岗代课人员相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2011〕196号)有关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从现有在岗代课人员中公开招考聘用教师50名,为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基础教育实际,特制定凤冈县从在岗代课人员中招聘小学教师简章(以下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
2.德才兼备,注重师德师风和实际工作能力;
3.定校、定岗。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考教师50名,充实到乡镇缺编村级小学任教,五年内不能申请调动。具体岗位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我县公办学校的代课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反计划生育等国家政策;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中师(含中专学校师范类专业)学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符合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条件;
4、身体健康;
5、报考人员须具有1年及以上(2010年10月1日前开始代课)代课经历,且2011年6月30日仍在我县公办学校代课。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共分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通过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凤冈县人民政府网对外公布招考方案。
(二)报名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2—23日在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2、报名所需资料:
(1)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签署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证明,并经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认定属实;
(2)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3)交验毕业证原件(收复印件一份)、验教师资格证原件(交复印件一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
(4)乡镇中心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说明代课时间及地点,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5)乡镇纪委签署没有违纪的证明材料。
(6)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3、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作假的,一经查实,按作弊处理。
4、报名且经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需达3:1的比例,以领取准考考证的人数为准,不足3∶1的调减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由县公招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初审情况和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公示。
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12月30日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凤冈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成绩各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占总成绩的30%。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两部分合卷)。综合知识(占30%)和专业知识(占70%),总分为100分。
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法律法规、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近期中师教心学教材;专业知识考试的范围主要包括小学语文、数学教材内容。
笔试时间:2011年12月31日上午8∶30—11∶00。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环节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若进入面试末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答辩或情景模拟的方式进行。
面试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根据教师岗位特点,主要测试学科知识的应用和教学能力考核。
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县纪检监察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整个面试过程实行监督。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
总成绩=[综合知识30%+专业知识70%]70%+面试30%
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是否列入体检对象等内容在凤冈县政府网上公示5天。
(五)体检
1、按招聘职位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并列人员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3、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4、体检复查不合格者,从考试总成绩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5、体检时间:体检时间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用报考者自理)。
(六)考核(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县教育科技局组织相关人员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政审)报告。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关于妥善解决现有在岗代课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报考人员的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4、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5、经县报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6、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其资格,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县关于妥善解决现有在岗代课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关于妥善解决现有在岗代课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
(八)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等额聘用。
2、已进入聘用范围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五年内不得调整工作岗位。
3、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4、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由县纪委(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电话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须带上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本方案由凤冈县关于妥善解决现有在岗代课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四)具体工作日程时间如有变动,以县公招领导小组通知为准。
咨询电话:5228091(县教科局人事教育股)
监督电话:5221942(县纪委、监察局)
凤冈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凤冈县2011年公开招考小学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岗位地点 | 招聘计划数 |
小学教师 | 专业技术 | 土溪中心学校 | 15 |
永安中心学校 | 8 | ||
蜂岩中心学校 | 5 | ||
天桥中心学校 | 9 | ||
王寨中心学校 | 5 | ||
花坪中心学校 | 2 | ||
绥阳中心学校 | 2 | ||
新建中心学校 | 2 | ||
琊川中心学校 | 1 | ||
永和中心学校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