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根据中发〔2001〕3号、中发〔2007〕8号、闽委办发〔2015〕25号和闽军转联〔2009〕3号文件精神,按照“政府主导、依托社会、个人自愿、按需培训”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是新时期的产物,也是国家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个性化培训工作帮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顺利实现由国防和军队建设人才向经济社会建设人才转变,提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就业竞争力,也是军转安置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培训对象
2001年至2012年度转业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提出培训申请的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2009年至2012年度转业的需参加过网络适应性培训。
2013年度及之后转业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取得适应性培训(即国务院军转办与清华大学共同举办的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网络课堂)合格证书的前提下,到地方报到后3年内,由本人向市军转办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的不予受理。
三、培训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可到市军转办提出培训申请,并填写《莆田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个性化培训申请表》。市军转办根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申报情况和培训意愿研究确定培训地点及培训项目,具体情况另行公布。公布网址为:www.ptrsj.gov.cn和www.ptrs.gov.cn 。
四、培训方式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培训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凭市军转办开具的介绍信和《福建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到指定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培训项目可在指定的课程中自行选择。若培训中途弃训,视同接受过培训。
五、经费结算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按规定申请培训,在指定的培训机构参加学习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市军转办按规定的标准内向承训机构支付培训经费,超支部分由本人自理。2001年至2008年度转业的培训费用标准为1500元/人;2009年度及之后转业的培训费用标准为3900元/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文祥 陈清琰
联系地址:莆田市政府机关大院1号楼653室
联系电话:0594-2288833
莆田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