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各级机关2016年补充录用公务员方案》的要求,平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平谷区2016年补充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6月1日—3日(具体时间以单位通知为准)
二、资格复审地点
平谷区人力社保局东区五层501会议室(平谷区绿谷人才市场,新平东路3号)(报平谷区检察院的考生请到平谷区检察院602会议室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联系电话:59559101)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除此之外,各类考生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报考要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单原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二)报考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对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三)报考要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二)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四、 乘车路线
乘坐852或918路公共汽车到平谷区消防队路口下车,往南100米路西。
联系电话:69970600 联系人:郭佳
平谷区人力社保局
2016-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