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6年全市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统一部署,定于2016年6月1日(星期三)对报考北京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北京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审查时请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均须一式两份):
1.报名表、成绩单。
2.身份证、户口本(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有关材料,主要包括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两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单原件、人事档案关系在京证明原件(即个人档案在京证明,由存档部门出具,加盖存档部门公章)。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中共党员资格条件,请考生提交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6.2016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区级村官办出具的证明。
7.2016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持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的时间及地点
请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6月1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到北京市民政局机关办公楼902会议室参加资格审查。(地址:朝阳区工体东路20号,乘车路线:地铁6号线东大桥站A口出即到)
三、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北京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职位
联系人:黄 超 联系电话:62020011转3909
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职位
联系人:李媛冬 联系电话:65396101
北京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职位
联系人:原晓丽 联系电话:65395277
资格审查当天咨询电话:65395200。
四、注意事项
1. 请考生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职位的面试资格。
2.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
3. 由于资格审查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由招录机关按照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递补。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