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16年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密云区所属各招考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6月1至3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
资格审查地点:密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10会议室(经济开发区康宝路15号)。
二、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有关材料
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以及招录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对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2、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3、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1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审查联系电话:69022110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