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2016年下半年补充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6月1—6月3日(具体复审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层会议中心(乘坐顺1路公共汽车,仓上小区南口站下车即到)
三、资格复审范围
现场资格复审范围是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且按照规定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
四、资格复审具体要求
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以及招录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对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2、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社会保险证明)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3、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1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4、资格复审当天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代理人须另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5、所有材料均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对于资格复审其他事宜,可以根据招考简章咨询各招考单位。
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