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工作部署,现将我局2016年补充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3日9:00-17:00
二、地点
北京市工商局各区分局
三、考生需携带材料
报考北京市工商局各区分局的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以及招录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由各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招考简章》中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对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2、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3、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1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由于未通过资格复审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通过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请考生提前安排好时间,到所报考职位的北京市工商局区分局进行资格复审。
北京市工商局各区分局联系电话:
东城分局:84082995
西城分局:66503225
朝阳分局:51069620
海淀分局:82692066
丰台分局:63322798
石景山分局:88793889-1502、1504
门头沟分局:69869755
顺义分局:89448399
怀柔分局:69646194
平谷分局:69961503
密云分局:69042947
北京市工商局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