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甘孜州2011年12月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经12月11日笔试,共有399名考生通过考试,进入资格复审。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考聘机关根据考生参加12月11日笔试考试成绩,按照岗位编码及考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对成绩相同的,先后以《专业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成绩及资格复审人员详见《甘孜州2011年12月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册》。
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于2011年12月26日—28日(办公时间:上午09:00—下午17:00)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一)《报考信息表》、《个人诚信承诺书》各一份(各贴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二)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
(三)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2届高校毕业生,必须由所在院校招就处出具学历证明原件,并注明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
无公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的,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原件。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考聘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岗位编码及考聘名额,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体检通知书》,体检人员凭《体检通知书》参加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二)体检时间:2011年12月29日—30日。
其中《体检通知书》第001号-第250号的,在12月29日体检; 第251号-第399号的,在12月30日体检。
(三)体检地点:甘孜州人民医院。
(四)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
(五)体检必备材料
1、《体检通知单》;
2、《准考证》;
3、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六)体检需知
1、体检前一天晚餐应清淡,体检当天禁食早餐、务必空腹。
2、体检考生于当日早上08:00在体检医院集合,分组进行体检。
3、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岗位编码及考聘名额,依次等额递补。
监督投诉电话: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36-2822498。
咨询电话: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6-2835623。
附件:《甘孜州2011年12月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册》
甘孜州2011年12月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册
《甘孜州2011年12月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册》来源于甘孜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12月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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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