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健康教育中心是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7个,现有人员25人,属省财政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传播普及医药卫生保健知识;承担健康教育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督导评估、信息管理等工作;开展健康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省健康教育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薪酬。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广东省健康教育中心(广州市海珠区海联路52号三楼)。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考者提交填写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和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
2.邮寄报名,报考者按要求填写好报名表、2张1寸证件照及相关资料复印件,邮寄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由本单位发放准考证及考试通知。
(四)应聘人员应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本单位网站(www.gd12320.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一)笔试
1、笔试由本单位委托第三方命题,考试安排由本单位组织。
2、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技能为主,本次笔试分值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笔试结束10日后,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本单位网站(www.gd12320.gov.cn)公布成绩。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同时予以公布,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对于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广东省健康教育中心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相关专业知识。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者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职位可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该职位不予递补。
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并于宣布完面试成绩后,立即向考生宣布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规定严格执行,体检由广东省健康教育中心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在10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用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其空缺岗位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单位网站(www.gd12320.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的,请直接向单位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的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邮寄报名方式,接收报名材料以报名截止日的邮戳为止;
(三)报名者要保证所填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彩文
咨询电话:020-34295205
监督电话:020-89030173
广东省健康教育中心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