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统招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包含录取通知书1张,入学须知1张,调档函1张、银行卡1张)已发至各录取学院,由各录取学院发放,现将发放方式及注意事项作如下说明:
1、本校应届生,请到录取学院领取。
2、报考荆州校区学院的工程技术学院、文理学院的应届生,请到录取学院领取。
3、报考荆州校区学院的往届生,家在荆州本地的请到录取学院领取。
4、其他外地学生近期学院将按照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用快递邮寄至本人。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有变化的考生尽快联系录取学院。
5、调档函收到后请将调档函交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需要办理定向就业的学生请于6月30日前联系长江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716-8060564。
6、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保险费请开学前存入随通知书所发的建行卡,开学后财务将统一批扣。
长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