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于11月10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分别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地点为: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曲靖市麒麟区子午路延长线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502室,电话:0874-3227603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60号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710室,电话:0874-3330843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等级证书及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另外,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3);近三年内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未就业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员情况登记表、报到证或派遣证中的任意一样均可);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失业人员视为有工作经历人员,不属未就业毕业生;有笔试加分的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
同时,考生需准备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8张。
考生必须本人持原件到现场进行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资格复审时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面试资格,并按照招考公告中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面试时间初定为11月17日-2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具体名单待资格复审结束后公布。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笔试准考证、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针对法、检系统工作的特殊性和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今年的面试(综合测评)工作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是司法工作岗位采用情景模拟(模拟法庭控辩)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是非司法工作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与实际操作、演练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体检时间
面试工作结束的次日,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录数等额对考生进行体检。具体时间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考生于体检当天空腹参检,体检前几天忌饮酒,忌食火锅等过分刺激食品,忌服药物,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体检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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