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
(二)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具体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高级统计师资格: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中级资格: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或大专毕业满4年且担任助理统计师职务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初级资格:
1.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或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者可报考初级资格。
2.在校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报考初级资格。
三、几点说明
1.已评聘非统计专业初级职务现从事统计工作人员,报考时可视同获得统计专业初级职务;
2. 取得经省、市人事部门验印的大专专业证书人员,报考时,可比照取得大专毕业学历;
3.过去通过评(考)取得员级资格的,未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不能授予助理统计师资格;
4.凡不具备本科学历者,须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方可申报考评高级统计师资格;
5.现在国家机关和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者,对担任统计专业初级职务不作要求;
6.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方法是取得学前后工作年限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