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5年度初、中级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开始发放,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
济南市博物馆院内东侧活动中心。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一路30号,咨询电话:0531-66608723。
二、办理时间
2016年6月13日-6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三、携带资料
1.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详见附件)
3.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可在《相关下载》中下载,用A4型纸张)
4.提供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四、说明
考生需先将相关资料提交到领取审核点,由领取审核点汇总后统一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验印,最后再由领取审核点统一向考生发放合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摘要)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二章
(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第九条)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