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2016年武警国防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经国家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武警部队与云南大学签订协议,2002年起云南大学每年为武警部队招收培养国防生。2016年招生简介如下:
一、招收专业和招生数量:通信工程35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5名。
二、招生地区和计划分配:具体招生地区及计划分配详见《云南大学2016年武警国防生招生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和标准:1、达到云南大学在当地招收一本生录取分数线;2、符合参军入伍政审和部队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政治历史清白,思想品质好,志愿投身国防事业,热爱武警部队,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身高1.60米以上,每眼裸眼视力在4.5(0.3)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OODS等效球镜以下,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2016年8月31日);3、必须是参加统一高考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4、限招理科类考生;5、全部招收男性学生。
四、报名方式和录取方法:根据驻地省、市、区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文件精神,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在当地报名,填写提前批次录取志愿。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政审和体检。云南大学按照军事院校招生办法提前网上择优录取。
五、享受国防奖学金和其他待遇:国防生在享受云南大学普通生待遇的同时享受国防生待遇。由武警部队提供国防生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5000元,其中学费7000元,生活补助费8000元,学费由武警部队统一向云南大学拨付,生活补助费由武警部队驻云南大学后备警官选拔培养工作办公室按标准逐月发放给学生本人。国防生入校后统一发放武警服装和被褥。
六、教学和管理:国防生除完成普通学生必修文化课程外,还必须完成适应部队建设需要的军政训练课程,文化和军政课程均考核合格后,发给云南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可报考本校或其它相关院校研究生。在校国防生按照云南大学有关规定进行教学和生活管理的同时,参照部队条令条例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七、毕业分配和定职授衔:国防生毕业考核合格后,由武警总部统一计划分配到全国各武警部队工作。首次授衔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初次定职为副连职。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云南大学楠苑2栋
武警部队驻云南大学后备警官选拔培养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091
联系电话:(0871)65931665、65931667
联系人:李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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