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6级硕士研究生:
为方便各位新生收取录取通知书,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以网报时的户口地址为准。若地址需变更,请尽快致电我校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27--81317300。
二、发放录取通知书分为自取和邮寄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自提时间为2016年6月22-24日9:00—16:00到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行政楼研究生处凭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本校应届生原则上需自提个人录取通知书,特殊情况除外。若由他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邮寄时间:6月25日将未自取的录取通知书将通过特快专递(EMS)寄出。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查收。
3、未办理完拟录取手续的考生(含往届生档案未提交及政审表未提交的学生),录取通知书将不发放,办理完录取手续后方可领取。
备注:新生若为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档案由招生就业处统一结转至研究生院档案室。
湖北美术学院研究生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