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6]24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3日、4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市、唐山市和秦皇岛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地市”,其中选择“地市”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地市”为秦皇岛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秦皇岛市;选择“地市”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衡水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具体时间及科目如下:
9月3日
上午8:30-11:30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7:00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9月4日
上午8:30-11:30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下午14:00-18:00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文件《关于印发<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40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三)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四)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五)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
三、报名工作及准考证打印
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报名工作分几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报名:2016年6月16日至30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按照国家规定评审取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明材料、学历证或硕士以上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交主管部门。
(二)现场资格审查:2016年7月4日,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高开区世纪大街23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217室)进行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工作。
1、对报全科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主管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及证件:
①报考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身份证、学历证或硕士以上学位证、按照国家规定评审取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2、对符合部分科目免试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主管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及证件:
①报考人员报名表、免试表(附件,手工填写即可)各一式两份;
②身份证、学历证、2002年底前取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3、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三)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于2016年7月8日17时30分之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我市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7月8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四)准考证打印: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8月26日至9月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考试收费及考试大纲、教材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82元的标准收取(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32元)。
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请与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图书发行部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68号;联系人:李建勋;邮编:050051;电话:0311-83036028。
五、注意事项
(一)1、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3、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4、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挂靠单位名称,且在兼职、挂靠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5、部分科目免试材料复审不合格但符合报考全科条件的,只修改报考级别,今年不再增加考试科目,明年再报考剩余科目。6、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客观题)、设备监理合同管理(客观题)、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客观题)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程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考生在开考前务必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六)凡通过2016年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者,请及时登录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站办理登记事宜。
网址:www.capec.org.cn
E-mail:capec@capec.org.cn
(七)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
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