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2016年上半年市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
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公告
按照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2016年上半年市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现将2016年上半年市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一)2016年上半年市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和是否入闱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情况已于2016年6月15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报考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查询。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按照“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经测算,可入闱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44.44分。笔试成绩未达到上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入闱面试前的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6月27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绵阳市涪城区体运村路6号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一会议室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职称、执业(职业)资质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5)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递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请未进入资格复审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自行与招聘单位联系所报考岗位是否具有递补机会,并自行确定是否参加递补资格复审(不作任何通知)。递补资格复审考生于2016年6月28 日(下午15:00-16:00)到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等待递补资格复审。届时未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原则上应为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 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 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表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提示:面试有关事项将于2016年6月30 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教育体育网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公告信息,不电话通知。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