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为切实维护龙陵县小黑山矿区及周边社会治安秩序,有力预防、打击小黑山矿区及周边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小黑山矿区及周边社会稳定。经研究,拟向全县公开招聘辅警6名,安排到龙陵县小黑山警务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符合岗位条件要求;遵纪守法,无犯罪及治安处罚记录的人员。
(二)男性,身高165cm及其以上,学历高中及其以上(含职高),年龄在18岁至30岁之间。
(三)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者,曾从事过安防工作者,退伍军人,具有计算机、体育专长者优先招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1日至22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龙陵县公安局政治处组织人事股(龙陵县龙山镇龙山路龙陵县公安局办公大楼二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本人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提供户籍证明)、户口簿、毕业证验原件(以上证件需留存复印件),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交彩色免冠5分近照3张。
(2)因需进行现场目测,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得代办报名。
(二)资格审查
龙陵县公安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方法、时间和地点
(一)体能素质测试项目
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向摸高。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素质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体能测试的合格标准附后。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政审
(一)考察原则:全面、客观、公开、公平、公正。
(二)考察程序及要求: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主要由当地村社、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到民政部门查阅本人人事档案。
(三)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一)确定拟聘人员和用工形式
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政审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录用后由龙陵县公安局统一安排到小黑山警务室工作。
(二)录用及工资待遇
1、录用通知下发后,被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2、每月每人核拨3000元的工资及其他待遇,含工伤、失业、养老保险等费用。
3、录用后,签订用工合同,在小黑山警务室执勤期间,用人单位保障辅警人员食宿,并根据工作情况,科学合理安排辅警人员休息时间。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875--6123273
附件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
和标准(暂行)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一、10米×4往返跑
场地器材:10米长的直线跑道若干,在跑道的两端线(S1和S2)外30厘米处各划一条线(图1)。木块(5厘米×10厘米)每道3块,其中2块放在S2线外的横线上,一块放在S1线外的横线上。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试方法:受测试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场地器材:400米田径跑道。地面平坦,地质不限。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试方法: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三、纵跳摸高
场地要求:通常在室内场地测试。如选择室外场地测试,需在天气状况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当天平均气温应在15~35摄氏度之间,无太阳直射、风力不超过3级。
测试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者自动摸高器的测试条,触摸到高度线或者测试条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起跳处铺垫不超过2厘米的硬质无弹性垫子。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与公安部的有关答复意见,“在体能测评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