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关于2016年上半年绵阳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2016年上半年绵阳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6年6月20日-6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地点: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167号温州商贸广场,乘2路、15路、70路、72路公交车在温州商贸广场下车或乘801路、21路、807路公交车在布鲁斯国际新城下车步行200米即到)。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一)《绵阳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一份。
(二)《笔试准考证》。
(三)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四)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学位条件。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学位,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学位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其他资质证明材料。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专业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计算机省一级及以上等级证,英语岗位须达到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等。
(六)以下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手续:
1.在职免费师范生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非在职免费师范生报考,须提供省教育厅和培养学校同意报考的手续。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提示:上述所需证书或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现场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执行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因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折合后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考生名单于2016年6月22日在绵阳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myht.gov.cn)、绵阳高新人才网(http://www.myshiphr.com)公告(不再作其它通知)。资格复审递补考生携带本公告规定提供的证件和材料于2016年6月24日(上午9:00-12:00)到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参加资格复审。届时未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请考生近期密切关注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相关信息均在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四)如有不明事项请电话咨询:0816-2532937,请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16年6月15日
附:2016年上半年绵阳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mypta.gov.cn/examplandetail.aspx?id=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