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拟考核招聘1名英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我校创办于1942年,位于乐山城西、大佛对面,现有78名教职工,30个教学班,1667名学生,是乐山市教育局直属的全额拨款单位。目前,正值我校整体改建,建成后的附小将是一所建筑面积达14000平方米,能容纳36个班级的布局规范、设施齐全、师资一流的现代化窗口学校。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英语语言文学或者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而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二) 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附件1)。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4)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7)报考人员身份为非在编人员。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招聘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为我校编制内人员,招聘计划为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乐师附小2016年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6月22日至6月29日上班时间(8:50-17:00)。
2.报名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翰园街171号乐师附小教学楼5楼行政办公室。
3.联系方式:电话:0833-3529988,联系人:袁老师。
4.相关材料:报名前,应聘人员应根据“考核招聘”条件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本人在学习期间取得的荣誉证书原件;上交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式2份,近期2吋正面免冠照1张,自荐书及其他材料。
5.报名填表:报名时,应聘人员需要手工填写《乐师附小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接受资格审查。
五、考核事项
1.考核时间:7月1日下午2:00。
2.考核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翰园街171号乐师附小教学楼底楼教室。
3.考核顺序:根据报名情况,抽签决定考核顺序。
4.考核内容:教师专业素养和上课情况。
5.考核方式:上微型课,现场答辩。
六、组织体检
学校将根据考核分数高低,组织参考人员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七、审核确认和聘用
1.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填写《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乐山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审核确认。
2.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2016年6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