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校公布的2016级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请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按时寄送协议书: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下载并自行打印附件1《北京电影学院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两份),填写盖章后于6月24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我校或本人当面报送。
协议书寄送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C楼209室)杨老师收,邮编100088(请在信封封面上注明考生姓名及协议书名称)。
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及办法另行通知。请拟录取考生关注网上通知。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
2016年6月17日